出事前政府立法方式:


擬草案→列入議程→一讀→審查→提報院會→

二讀→撤回→修正(修的驚天動地)→

二讀→撤回→修正(修到兩鬢斑白)→

二讀→撤回→修正(修到海姑石爛)→

三讀→違憲飭回→

三讀→違法飭回→

三讀→沒預算飭回→

三讀→沒收到賄款飭回→

三讀→

決議投票→吵架而終→

決議投票→打架而終→

決議投票→立委擋議院門口而終→

決議投票→立委全員缺席而終→

沒下文......

 


出事後政府立法方式:


擬草案→列入議程→一讀→二讀→三讀→立委表決通過→法案成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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